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序號 |
貨物名稱 |
防護人數 |
數量 |
交貨時間 |
1 |
永久避難硐室裝備 |
100人 |
1套 |
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 |
具體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
2.4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倉庫
2.5 報價方式:固定總價(含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永久避難硐室裝備銷售業績至少1份,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議及驗收證明(驗收證書或報告)等證明材料。
3.3 投標人須提供礦用隔爆型真空饋電開關、礦用隔爆型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礦用鋰離子蓄電池、礦用隔爆型計算機、礦用本安可拼接LED顯示屏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及防爆合格證掃描件,其余設備、設施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防爆合格證及壓力容器材料證書、成品證書、檢驗證書等產品資料到貨驗收時提供。(提供證書掃描件)
3.4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 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為準,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意向資料遞交時間: 2025年8月22日9:00 到 2025年9月8日 17:00 。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 2025年8月22日9:00 到 2025年9月8日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