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煤礦掘進面氣流有組織調控與粉塵高效治理技術研究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烏海能源五虎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存在可采煤層煤質瓦斯含量高、含水量少、疏水性強、夾雜巖石成分等現象,致使巷道掘進作業過程中產塵濃度高、粒徑小,極易長時間懸浮在環境空氣中,嚴重威脅作業人員健康和企業安全生產。對于高瓦斯礦井,高濃度的粉塵與瓦斯耦合致災的安全風險更高。從掘進工藝上看,由于巷道掘進需采用壓入式通風,掘進司機常處在回風側,在壓風風流的帶動下,掘進產生的粉塵經掘進司機逐漸向巷道尾部蔓延,導致整個掘進巷道的能見度不足2 m;另外,由于巷道斷面形狀、掘進機移動及氣流流動特點等,在壓風筒出口和掘進司機附近易出現氣流旋渦,從而導致瓦斯和粉塵發生局部積聚。因此,開展烏海能源煤礦掘進面氣流有組織調控與粉塵高效治理技術研究,有效降低巷道掘進作業過程產生的粉塵,對保障作業人員健康和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共劃分為一個標段。主要內容為 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煤礦掘進面氣流有組織調控與粉塵高效治理技術研究。
(1)掘進面壓風風流研究與現場測試。
依據現場物理幾何參數和運行參數,構建巷道全尺度三維模型;利用數值分析方法,研究巷道掘進面壓風風流流動規律;并結合現場測試,探明掘進面粉塵污染特征。
(2)掘進面含塵氣流分離方法與風障技術研究。
根據掘進面風流流動規律,探明新風與含塵氣流交叉過渡區域,研發新型風障技術,減少新風和含塵氣流的交叉,大幅提高新風利用效率。
(3)掘進面風障隔離的通風工藝與安全評估研究。
研究風障隔離條件下有毒有害因素聚集特征,消除有限空間粉塵和氣體聚集的風險,開發基于風障的掘進面無粉塵聚集的通風工藝,建立風障隔離通風安全性評價模型,評估壓入式通風和風障隔離技術耦合作用下巷道掘進工作的安全性。
(4)巷道含塵氣流高效捕收與凈化技術裝備研究。
研究遠離掘進面部分巷道流場分布特征,研制巷道含塵氣流高效捕收技術,有效阻隔含塵氣流向巷道尾部的蔓延延伸,同時開發含塵氣流高效凈化技術與裝備,研究巷道壓風風流與粉塵捕收氣流之間的適配關系,構建巷道粉塵高效捕收與凈化相協調的治理模式。
(5)新風供給參數與掘進司機無防護作業新模式研究。
研究掘進司機崗位周圍風流流動規律,探明流向司機崗位氣流中含塵氣流與新風的占有比重,研發司機崗位含塵氣流與新風占比的調控技術,提出掘進司機崗位新風環境的構造方法,建立掘進司機無防護作業新模式。
(6)巷道掘進粉塵高效治理技術應用示范。
融合巷道掘進面新風與含塵氣流有序分離方法,風障通風工藝,掘進司機崗位的新風環境構建,巷道粉塵的高效捕收與凈化技術與裝備,形成巷道掘進粉塵高效治理技術應用示范。
2.1.3項目地點:國能烏海能源五虎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2 其他:2.2.1項目地點:國能烏海能源五虎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2.2服務總期限:24個月
(1)合同簽訂之日4個月內,現場調研,資料收集分析,完成方案設計、論證;
(2)合同簽訂之日起第5個月至第8個月,完成掘進面壓風風流研究與現場測試,完成掘進面含塵氣流分離方法與風障技術研究;
(3)合同簽訂之日起第9個月至第12個月,完成掘進面風障隔離的通風工藝與安全評估研究,完成巷道含塵氣流高效捕收與凈化技術裝備研究;
(4)合同簽訂之日起第13個月至第19個月,完成新風供給參數與掘進司機無防護作業新模式研究,完成巷道掘進粉塵高效治理技術應用示范;
(5)合同簽訂之日起第20個月至第24個月,項目總結分析,撰寫研究報告,進行驗收。
2.2.3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2.2.4 主要研究內容:
(1)掘進面壓風風流研究與現場測試;
(2)掘進面含塵氣流分離方法與風障技術研究;
(3)掘進面風障隔離的通風工藝與安全評估研究;
(4)巷道含塵氣流高效捕收與凈化技術裝備研究;
(5)新風供給參數與掘進司機無防護作業新模式研究;
(6)巷道掘進粉塵高效治理技術應用示范。
2.2.5 預期目標:形成掘進面新風與含塵氣流有序分離方法與技術,構建潔凈空間,提高新風利用效率;構建掘進司機崗位新風環境,提高掘進司機能見度及工作舒適性;在烏海能源五虎山煤礦建立巷道掘進粉塵高效治理技術應用示范。
2.2.6 成果形式:
(1)礦用掘進工作面干式過濾除塵系統1套;
(2)掘進工作面含塵氣流風障隔離系統1套;
(3)完成1份技術研究報告;
(4)申請2件發明專利(以受理通知書為準);
(5)發表3篇研究論文(以錄用通知為準)
驗收方式:
(1)投標人在完成本項目規定的研究內容并提交正式研究報告及相關資料后,由招標人組織專家評審會,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投標人應根據評審驗收意見在一個月內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終成果。
(2)中間評審(或初驗)時間、地點和方式由招標人確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礦山粉塵防治研究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投標人有相關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8-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9-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