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脫硫石膏、粉煤灰、煤渣銷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招標人為華能灌云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1年度脫硫石膏、粉煤灰、煤渣銷售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燕尾港鎮
2.2 規模: 灌云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工程建設2×B25MW級背壓式機組,配3×220t/h高壓超高溫自然循環鍋爐。
2.3 服務期: 計劃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履行合同期間價格不作調整。
2.4 標段劃分:本項目分1個標段,2021年度脫硫石膏、粉煤灰、煤渣銷售。
2.5本次招標銷售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中標人將電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脫硫石膏、粉煤灰、煤渣對外銷售,并對裝車、運輸等過程中的安全、環保、文明衛生負責。未明確招標人負責的事宜,費用由中標單位負責。
預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間,供應石膏量暫估總量6000噸、約860噸/月;灰(含濕灰)總量暫估19800噸、約2850噸/月;渣量總量暫估2200噸,約300噸/月。
脫硫石膏、粉煤灰、煤渣銷售不設最低限價。中標人履約期間內,必須無條件按照中標價格完成招標人的銷售計劃。
運輸方式為車運,計量方式為銷售方地磅衡過磅計量。
中標單位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銀行帳戶繳納履約保證金(中標總價的10%)并按照中標單價和月度預估量計算出的預付款,預付款一般于月底前一日繳納。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無。
3.2.2業績要求:無。
3.2.3其他條件: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06月07日9:00起至2021年06月12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