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懷仁市2023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需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專項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同時具備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1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或建筑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國家級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或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注冊監理工程師(建筑或市政專業)執業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 3.2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的牽頭人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所出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公司注冊時間不足三年的提供注冊時間之后的財務審計報告;
3.3投標人業績:近五年內有與本項目相類似的設計、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績;
3.4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近五年承擔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 3.5信譽要求:在本項目投標截止前,投標人在“信用中國”官網有不良或失信記錄的和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其申請文件作無效處理;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需滿足下列要求:
3.6.1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二家;
3.6.2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工程總承包項目牽頭人,約定雙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6.3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的投標;
3.6.4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聯合體的成員結構、相互關系均不得變動;
3.6.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