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s:// /)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列入中國 (http:// /search/cr/)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清單。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不在淘汰供應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為供應商處罰期和處罰范圍;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CMMI3級及以上認證資質、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資質、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供應商須至少具備其中一項認證資質證書。 |
(八)供應商須在5年內至少具備1個ARINC424導航數據應用或QAR數據分析能力的系統開發案例。 |
(九)供應商須在5年內至少具備1個飛機性能領域的應用服務系統開發案例。 |
(十)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