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本次投標設備的生產商。 |
(二)投標人于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期間(以合同簽訂日期或訂單下單日期為準),本品牌客艙訓練設備在中國大陸地區銷售業績不少于3臺。 |
(三)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四)投標人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五)投標人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法院判決書或處罰書落款日期為準),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
(六)投標人須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列入中國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清單、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
(七)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