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2.需執行的標準規范:國航飛機清潔作業使用的試劑產品應取得由中國民用航空局適航審定司批準、頒發的相關適航許可,(可參見中國民用航空航油航化適航審定中心官方網站查詢相關文件, 參見網址為: )或已列入原民用航空器產品制造人維護手冊、材料清單及服務通告等文件中的,且未經分裝、配制、加工的民用航空用化學產品,且應能提供由原廠出具的中文版產品說明書。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清潔消毒類試劑
A.具備科技、環保、去污、消毒、勞動保護、不可燃燒、對新型材料及客艙內多樣化材質表面無腐蝕性、無變色(*注:除有特殊要求外原則上不選擇含氯成分的產品);
B.具備可在客艙環境下多表面同時使用的特性(如皮質、織物混合、變色懸窗、顯示器屏幕等);
C.具備優質清潔、去污能力表現的同時,有效殺菌、 抗菌能力可達1天(可持續)及以上的有效時長(廠家需提供國家衛檢委指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經國家權威衛生機構認證并出具的相關檢測報告);
D.具備可配合電動霧化類工具實施靜電霧化的性能, 顆粒度可通過靜電霧化設備達到5-110(微米)范圍的能力, 且霧化后的形態不影響其原有各類功能及效力。
(2)除臭類試劑
A.液體(液態傾倒類除臭產品)類(除臭劑、衛生劑)應具備科技、環保、去污、消毒、勞動保護、不可燃燒、對馬桶內、外表面材質、污水系統管道內壁無腐蝕性、無變色的特性,具備除異味、有效改善盥洗室空氣氣味等突出能力;
B.液態噴灑類除臭產品應具備科技、環保、去污、消 毒、勞動保護、不可燃燒、對馬桶內、外表面材質、污水系統管道內壁無腐蝕性、無變色的特性,具備除異味、有效改善盥洗室空氣氣味等突出能力,對應用材質無需使用清水擦拭去除殘留的能力;
C.固體投放類除臭產品應具備科技、環保、去污、消毒、勞動保護、不可燃燒、對馬桶內、外表面材質、污水系 統管道內壁無腐蝕性、無變色的特性,具備除異味、快速溶解性有效改善盥洗室空氣氣味,攜帶輕便、壓縮性較好的突出能力。
(3)除膠類試劑
A.具備科技、環保、除膠、去污、勞動保護、不可燃燒、對新型材料及客艙內多樣化材質表面無腐蝕性、無變色、無環境氣味影響的能力;
B.具備可在客艙環境下多表面同時使用的特性(如皮質、織物混合、地毯、金屬表面、漆面等),針對常見的膠痕、膠印、筆跡、重污漬等去除效果好,不能出現掉漆、掉毛、硬化、褪色、氣味較大、不易揮發等現象。
(4)烤箱清洗類試劑
A.具備科技、環保、勞動保護、清潔、去油、抗高溫、不可燃燒、對人體及食品無害的能力;
B.具備在烤箱內表面可滲透、分解附著油污的能力, 擦拭后使其表面光潔,無殘留并無需清水再次擦拭,同時可有效去除烤箱內因油污附著而產生的異味現象。
4.產品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清潔消毒類試劑
經中國民用航空局適航審定司批準、頒發了相關適航許可的清潔消毒類試劑產品,應在此要求上進一步具備有國內衛生部門備案且經過質量管理體系通過ISO9001的認證。在此基礎上,可進一步具備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775—2021《新型冠狀病毒消毒效果實驗室評價標準》測試出具檢測報告的試劑產品。
已列入原民用航空器產品制造人維護手冊、材料清單及服務通告等文件中的清潔消毒類試劑產品,應在此要求上,進一步具備:由航空業第三方測試機構(SMI)測試符合飛機制造原廠(波音/空客)手冊規定的D6-7127(BSS7434),CML08ACA1(AMS1550B)機艙內化學品適航性要求。在此基礎上,可進一步具備由上述原廠手冊要求的消毒規范AMS1452C,且具備由權威部門出具的針對新冠病毒的輔助性證明文件如BoeingMOM(forn CoVCoronavirus),EPAATCC VR-740, Strain 229E, 歐盟EN14476 +A2。
(2)除臭類試劑
滿足“采購內容與需求”中的“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3)除膠類試劑
滿足“采購內容與需求”中的“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4)烤箱清洗類試劑
滿足“采購內容與需求”中的“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5.驗收標準:符合局方法規、文件以及公司工作標準。
6.建議合同期限: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