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二、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產品符合現行國家、行業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要求。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一)供應商應具備的資質
1.營業執照有效且具備工藝品批發、美術品批發、工藝美術品零售、美術圖案設計服務等相關經營范圍,無行業資質證書要求;
2.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需滿足的數量、質量
1.供應商需在規定周期內完成2扇手工銅著色屏風打造并交付于烏魯木齊機場T4航站樓國航“紫宸”貴賓休息室;
2.產品以鳳凰尾部紋樣為元素,供應商應以手工著色方式打造鳳羽銅片,成品輔以燈光應色彩絢麗,紫紅相間;
3.供應商所提供的銅著色屏風應為生產廠商原造、全新、未使用過的,應使用一流工藝與優質材料制造而成;
4.供應商所提供的銅著色屏風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要求。
(三)技術規格
共計2扇銅著色屏風,單扇規格:3200mm×1950mm×300mm
(四)售后要求
1.售后符合國家三包政策,各產品提供質保期限;
2.提供產品維修及使用說明書、裝置專用工具及配件;
3.產品自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應為一年,質保期內因產品自身質量出現問題供應商免費進行維修;
4.供應商在接到維修通知應及時響應,同一故障若在一年內連續出現,供應商按采購方要求免費提供零部件,同一故障若在一年內連續出現3次及以上,采購方有權要求供應商免費更換;
5.供應商保證所提供產品經過正確安裝操作與維修養護,在使用壽命期間具有滿意的性能,并保證無論是否在質保期內,對于產品的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故障負責;
6.供應商在產品最終驗收合格的次日為使用方免費提供銅屏風日常維護保養的培訓。
(五)運輸要求
1.供應商將產品運至烏魯木齊機場T4國航休息室,運費、保險費及運輸途中所有責任由供應商承擔;
2.供應商根據產品特性與要求,對產品運輸采用保護措施并使用適宜長途運輸的堅固包裝,確保產品無損到達交付地點。
(六)安裝要求
供應商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銅屏風安裝調試工作應提供銅屏風安裝所需的基礎條件或圖紙,供施工方按要求做好預留。
四、驗收標準
1.采購方根據供應商與設計方以及國航產品服務部共同確定的銅著色屏風模型效果(詳見附件)作為驗收標準;
2.供應商將銅著色屏風運至烏魯木齊機場T4航站樓國航自營休息室并完成整體安裝,采購方根據模型效果組織驗收;
3.采購方與供應商應按照所簽署的合同進行產品驗收,產品外觀、數量、規格、材質符合協議標準與國家行業規范;
4.采購方若發現產品數量不足、外觀、規格與所簽署的合同約定的要求不符或產品有損傷,采購方有權要求更換產品或拒收。
建議合同期限:36個月
銅屏風最晚交付時間: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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