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2.服務人員總計56人,計劃分布在地面業務部、生產制作部、航機服務部、商務服務部等崗位。以上為人員需求上限,具體人員需求由甲方人力資源辦公室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在考慮甲方整體經濟效益情況下進行合理配置。
3.服務要求
(1)外包機構在收到甲方服務通知單后10日內到崗,且不低于各崗位需求人數的90%以上,如外包機構無法按照公司要求如期到崗,外包機構應于開工日前5日內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并書面說明延期開工理由;甲方收到申請后2日內應書面確認是否同意延期開工;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要求或外包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申請,開工時間不予延期。后期涉及人員輪換參照此條執行,提前30日完成人員面試,提前一周進行輪換人員交接。
(2)甲方有權要求外包機構延遲開始工作。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外包機構不能準時開始工作,工期可以相應延長,外包機構應采取合理措施減少因此對工期的影響;如因外包機構原因造成延遲開工,或收到甲方通知10天內低于甲方要求90%的人員到崗,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外包機構應接受甲方代表對工作進度的檢查、監督。如工作實際進度與工作計劃和方案不符,外包機構應按甲方要求制定改進措施(包括增加人力資源、倒班次數、工作時間等),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執行。
(4)如甲方認為外包機構采取改進措施后仍不能確保按時完成某項工作且將影響整體工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委托第三方完成相關工作,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承擔,甲方有權從待支付合同中扣除相關費用。
4.項目報價情況:
(1)預計費用:5500元/人/月(項目總額具體金額以實際人數為準)。
(2)以上費用包含外包實習人員所有的人工成本(工資、各項津貼、獎金、各項勞保福利、體檢費、餐補及處理一切傷亡事故等費用)。
(3)體檢及住宿由外包單位統一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