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且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
(四)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 |
(五)擬派的項目經理須為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 |
(六)參加此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七)在信用中國https://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國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八)未被列入不良行為供應商、黑名單供應商和禁止交易企業名單,不在中國航空集團 淘汰供應商禁用期、不在中國航空集團 不良行為供應商處罰期和處罰范圍,未在不良行為供應商或黑名單供應商取證核查期間。 |
(九)不得采用掛靠形式參與采購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服務項目轉讓、轉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
(十)2022年5月1日以來至少具有一個合同額在240萬(含)以上類似項目施工業績。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二)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本項目將選定不少于3名、不超過7名符合資質要求的報名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若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不超過7名(含),則全部成為備選供應商;如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超過7名,采購人將組織資格審查,對報名供應商的企業綜合實力,業績數量、金額及匹配度等方面進行擇優。排名前7名(含)的供應商成為采購項目的備選供應商。經核實如有供應商之間存在關聯關系時,排名靠前的供應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續供應商按排名先后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