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 http:// /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九)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1.貨源與產能保障:供應商需具備充足的貨源,能滿足采購方的常規需求及波動需求(如節假日、突發訂單增長)。
2.售后保障:建立明確的售后機制,如收到不合格蔬菜(如腐爛、農殘超標)時的退換貨流程、響應時效(如 2 小時內確認,4 小時內補發),以及損耗責任劃分。
3.安全管控體系:選擇建立完善質量檢測機制的供應商,能提供每批次蔬菜的農殘檢測報告、重金屬檢測結果等,確保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如 GB 276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