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滿城區水毀道路重建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保定市滿城區水毀道路重建工程項目勘察設計已由保定市滿城區行政審批局以保滿審招標核準{2023}4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保定市交通運輸局滿城區分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保定市滿城區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項目名稱:保定市滿城區水毀道路重建工程項目勘察設計
2.1.2招標編號:BDJL-2023065
2.1.3 建設地點:保定市滿城區
2.1.4建設規模及內容:建設水毀道路74.216km,路面寬度3.5-9m,采用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路面。
2.1.5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勘察設計規范標準。
2.1.6 勘察設計周期:勘察周期15天,并提供相關服務至竣工驗收為止;初步設計及概算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提供,施工圖設計及預算自初步設計批復后15日內提供。
2.2招標范圍:滿足本項目設計需要的工程勘察、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的編制工作、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驗收期間的設計服務等相關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公路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行業(公路)設計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1.1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近5年內(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作為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承擔過1項公路新建或改(擴)建工程的勘察設計或設計(含聯合體勘察設計項目)。
3.1.2業績要求:近5年內(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過1項公路新建或改(擴)建工程的勘察設計或設計(含聯合體勘察設計項目,投標人應為聯合體牽頭人或承擔主體工程的設計)。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在近1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項目勘察設計中違約被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不得超過2家;②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③聯合體各方均具備為在中國注冊獨立法人企業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④投標聯合體的組成與結構不得變動;⑤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與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⑥聯合體成員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相應資質條件和能力。3.3特別說明:本項目實行“雙盲”評審。1)評審專家統一從全省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實現評審專家“盲抽”;2)“盲評”:即投標文件的商務標、技術標分開制作,評標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采取明標評審,評標委員會依照要求對技術標進行暗標評審。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用:0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12-18 09:00至2023-12-22 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售價0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01-12 09:00: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惠招標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 |
保定市滿城區交通運輸局 |
招標代理機構: | 保定金路投資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滿城區 | 地址: | 保定市東風中路158號5樓 |
郵編: |
072650 |
郵編: | 071000 |
聯系人: |
崔進生 |
聯系人: | 趙紅儉 |
電話: |
0312-7072828 |
電話: | 0312-5362524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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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