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要求 2.1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2應答人資格要求: 1、應答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資金在人民幣50萬及以上或等值外幣(牌價以開標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外匯中間價為準),具有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營業范圍包含本次采購內容,具有良好的服務和實施能力,須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若為“三證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須提供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 2、應答人應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需提供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的稅務登記證或稅務機關頒發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文件復印件或提供近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3、應答人項目經理應具備登高證書,提供近3個月社保證明及證書掃描件,原件備查。 4、應答人須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前一日止的類似項目合同案例(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內容需包括鐵塔或基站維護服務)。需提供類似項目合同掃描件(必須涵括合同項目名稱、合同簽署時間、合同內容、合同簽字蓋章頁),原件備查。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