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要求 2.1應答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為獨立法人資格,并且提供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須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至少包含企業基本信息、股東信息)。 2.2應答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3應答人須提供本項目涉及高校許可準入相關證明(其中西咸不少于5個;咸陽、延安、榆 林、渭南、漢中不少于2個;寶雞、安康不少于1個)。 2.4應答人須具有2017-07-01至應答截止日期類似業績,累計類似業績數量不低于1個。核算業績數量以合同為準。應答人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原件備查)等證明材料: ①合同關鍵頁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務內容(合同標的)、合同大簽頁面等; ②業績日期認定:合同以大簽頁簽訂日期為準。 2.5應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況: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影響正常經營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責任、質量問題。應答人應承諾遵守中國移動陜西公司供應商負面行 為管理實施細則,并未被納入陜西移動禁止合作負面行為清單中。 2.6應答人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應答: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等可能影響公平性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7控股及管理關系: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等可能影響公平性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