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明。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 http:// /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八)供應商具有近三年內為境內外航空公司提供全球飛機數據信息服務的經驗。 |
(九)供應商具有近三年內為國內飛機租賃公司、銀行或其他航空業相關企事業單位提供全球飛機數據信息服務的經驗。 |
(十)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轉包。 |
(十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