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并蓋章的《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 |
3.專業技術及行業資質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頒發的相關行業從業資格許可證 |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聲明蓋章(格式可自擬) |
5.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 |
6.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
7.供應商如為所投產品制造商須提供制造商聲明(按附件格式提供并加蓋公章);如為所投產品代理商則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按附件格式提供并同時加蓋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同品牌產品僅能有一家供應商參與競爭)。 |
8.供應商所投車型所在工信部公布的對應批次《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至少應提供該批次目錄首頁及車型所在頁),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所投車型車輛定型檢測報告(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
9.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經審計的完整審計報告(加蓋公章)。 |
10.提供報名截止日期前12個月內任意3個月的企業納稅證明文件復印件(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說明,格式自擬),證明材料可以是繳費的銀行單據或稅務機構開具的繳費證明等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
11.提供報名截止日期前12個月內任意3個月的企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復印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說明文件,格式自擬)。證明材料可以是繳費的銀行單據或公司所在社保機構開具的繳費證明等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
12.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查詢的供應商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的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 |
13.提供在中國 (ccgp.gov.cn)查詢的供應商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清單”信息的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 |
14.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的供應商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的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