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陜西公司)澄城8 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新建工程 EPC 總 承包
2.3 建設地點:陜西省渭南市澄城縣
2.4 建設規模:80MW
2.5 計劃工期:2025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共 302 天,實際開工時 間以現場開工令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澄城8 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新建工程 EPC 總承 包,依據項目初步設計報告進行招標,招標范圍覆蓋初步設計中涉及所 有內容(需甲方完成的工作除外),投標方案設計標準不低于初步設計 標準。包括現場所有臨時用地附著物賠償、協調和恢復(不含臨時用地 批復手續)、主設備運輸道路分界點(含分界點改造)至機位的清障賠 付和恢復、檢修道路、部分設備采購、風機建筑安裝、升壓站拆除和改 擴建工程建筑安裝、集電線路的所有建筑安裝和所有調試工程、以及相 關的其他工程等。EPC 總承包工程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設備采購:鋼混塔筒;投標人自行采購的設備材料(除甲供設備材料外均由 投標人自行采購,投標人采購的設備材料數量及型號必須滿足電網和設 計要求);投標人采購設備材料的監造、供貨、催交、運輸、保險、接 車、卸車、倉儲保管、二次倒運;發包人采購設備材料的接車、卸車、倉儲保管、二次倒運(不含主機及葉片)等。
建安工程:升壓站原綜合樓、備品備件倉、危廢暫存間(危廢艙)、地下生 活污水處理系統等的拆除、升壓站建筑安裝工程;按照發包人試樁數據 對風機基礎和樁基進行優化和風機基礎施工;風機接地網施工;風機(含 塔筒)的安裝、試驗及調試(含高強螺栓、錨栓、力矩工具復檢、風機 到終端塔電纜溝開挖、敷設及接引);35kV 集電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含 線路材料的試驗);道路施工、環評水保施工;項目所涉及的全部調試、試驗(含涉網試驗及特殊試驗等)、調度鑒定卡、電力業務許可證等所 有并網手續的辦理(需負責一年電力專用通道的調試、租賃、通信通道 維護、通信設備運行維護合同簽署及費用等)、試運行、移交、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全部工作;總承包辦公生活設施、
用電、用水等臨建設施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 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搜集、保管、移交等。其他項目:施工圖設計(必須經過第三方審圖機構審查合格)及竣工圖編制; 安全備案及驗收、電力質監中心站注冊及檢查、驗收;入網試驗和風電 機組特性試驗、電能質量技術服務;建設期工程保險;氣候論證報告; 水保初步設計、監理、監測,環保監理、監測;工程驗收(含水保、安 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各項專項驗收、檔案竣工移交和竣工 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規劃許 可證、不動產證、施工許可證(若需);項目永久征地的協調、附著物 賠償;除招標人辦理的臨時用地手續以外的所有臨時用地手續,因投標 人原因導致臨時用地面積超出招標人已辦理的臨時用地面積的,由投標 人承擔相關處罰、負責辦理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投標人原因導致項 目前期手續需重新辦理或補充辦理的,由投標人承擔相關處罰、負責辦 理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道路分界點(含分界點處)至風機機位道路、 吊裝平臺、檢修道路、集電線路路徑、塔基、施工場地、臨時便道、升 壓站改擴建工程施工場地等所有臨時用地的土地賠償、附著物賠償、協 調、恢復(恢復種植條件、灌溉設施、電力通訊設施、道路設施、升壓 站旁施工場地臨時拆除的光伏組件等),并負責相關手續。需甲方完成的工作有:永久征地批復、土地賠償金(含土地出讓金);土地 復墾方案、按復墾方案完成集電線路塔基、風機吊裝平臺和設備運輸道 路臨時用地批復手續(其余臨時用地手續均由投標人完成),造價咨詢、 施工監理、甲供設備材料的采購、催交監造、工程樁檢測、沉降觀測、后評價、工程審計、工程前期相關手續(可研編制、地質詳勘、勘測定 界、初步設計、安全預評價及職業病危害評價、接入系統技術服務、環 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壓覆礦產和地質災害評價、文物調查、社 會穩定評價、用地預審與選址等)招標采購、第三方審圖機構的委托。 其余工作均由投標人完成,并承擔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試 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 電力設 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 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 圍內有效)。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 個 及以上 80MW 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 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 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擬派項目經 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80MW 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不得超過 2 家,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 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 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 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 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 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 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 質;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80MW 及以上已 投運的陸上風電工程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80MW 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竣工施工 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 及以上、承試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 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 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 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 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 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驗收證 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 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 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 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 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 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 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 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 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 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08 月 05 日至 2025 年08 月 12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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