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②類型要求:包括一類數據(航路部分)和二類數據(終端區部分)。
(2)服務要求
①交付周期:按照AIRAC(國際航空資料生效周期)即每28天為一個周期交付。
②適用要求:應滿足國航飛行計劃系統、航行通告系統、電子航圖系統、運行管理系統或其替代系統的使用。
2.需執行標準規范
ARINC424標準數據格式(以國航要求的版本)。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提供ARINC國內導航數據庫
以ARINC424標準數據格式提供以下數據:
①一類數據,包括空管局情報中心出版的NAIP中所公布的全部機場、助航設備、航路和位置點數據。
②二類數據,包括空管局情報中心出版的NAIP中所公布的全部標準儀表進場程序,標準儀表進離程序,跑道和進近程序數據。
(2)提供ARINC424國內國際數據合并服務
數據合并服務應滿足:
①服務環境:國航本地環境內。
②服務內容:將全球導航數據庫中國AIP部分替換成中國NAIP的ARINC424標準數據格式國內導航數據庫。
③服務要求:合并后的數據庫為完整的全球ARINC424標準數據格式導航數據庫,并對其中的國內數據及中國邊界數據準確性負責。
4.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ARINC424標準數據格式。
5.驗收標準
(1)符合性聲明:供應商對每期提交的數據進行自查并提交完整性、準確性聲明。
(2)人工抽樣檢查:對供應商提交的數據進行人工抽樣檢查,抽樣數據需滿足完整性、準確性要求。
(3)飛行計劃系統檢查:導入公司飛行計劃系統,通過系統服務檢查數據合規性。 |